一、制度:

1。

宾客可以凭有有效期内的提酒卡到指定楼面吧台提取存酒,如有不便可由服务员代劳提取,但提取卡必须要提办人签字并注明桌号才能生效提取。

2。

服务员凭宾客提酒卡到吧台提取存酒除出示提取卡之外,还必须在酒水登记本上签字生效方可提取。

3。

吧员根据提酒卡的编号、品名、有效期、存量从存酒中提取相应存酒交于宾客,同时将提酒卡收回剪角作废,并从明细卡上给予注销标明去向。

4。

吧员发现已过提取有效期的存酒卡须向宾客耐心解释,告知此卡失效,不能予以提取。

(特殊情况必须由吧台经理和楼面经理级以上人员共同签字认可才可办理提取)

5。

已提取的存酒卡不可随意遗弃,必须根据编号将两联存(提)卡装订成册,每日随酒水销售日报表一同移交财务。

二、流程:

客人要求存酒楼面核对数量、品名、房号拿到吧台由吧台人员填写存酒卡经手人签名确认楼面在吧台存酒登记本上签名客户联交楼面领班上交客人吧台联交酒吧部主管保留收银联下班后连同营业日报表交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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