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惩罚制度

1。

旷课者,扣5分(迟到30分钟及以上算作旷到),提前请假获批者除外。

2。

早操不到、周末晚点名不到、团组织生活不到者,每次扣2分。

3。

寝室卫生检查时,得差评的寝室每人扣2分

4。

晚上晚归被记录者,扣5分

5。

考试作弊者,无论情节,一律取消其大学四年期间评优评先、奖学金、入党、生源地贷款及助学金资格。

二、奖励制度

1。

一学期无迟到、旷课情况者,加10分

2。

早操全勤者,加10分

3。

寝室检查得到优评的寝室每人加2分    备注:每学期每人有100分的初始积分。

每周晚点名公布当周的奖励和惩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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