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以公平、公正、公开、人性化为原则,促进班级的和谐发展。

1。

班费的征收需在班会上提出,经讨论得到绝大多数的同学支持后方可收取。

2。

对于班费的支出,相关人员须执发票向班长或团支书反映,征得同意后到生活委处报销。

(50元以下小金额使用可由生活委员自行决定);

3。

班费平时由生活委保管,生活委有义务于班群中及时更新相关班费收支情况。

4。

对于班级做出贡献者,采取适当经济奖励,具体奖励情况须向全班通告。

5。

班级成员有权利随时查看班级账单,对有困惑的地方,生活委有义务做出合理解释。

6。

对于班级内部生活有困难的同学,情况属实且经过班长或团支书同意,班费以及相关费用的征收可适当减免。

7。

班委会对此制度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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